实践中,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,夫妻为逃避债务的履行而采取
“离婚”的措施 。这种真逃债,假离婚的行为,一般具有以下特
征:
1.“离婚不离家”
离婚后当事人多以无房屋住为由继续同居生活。即所谓的“离婚不离
家”现象。
2.多为协议离婚
离婚多采取协议离婚形式,并且对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明显不公平。
欠债一方把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拱手相让给另一方,自己显出孑然一
身,人财两空的狼狈相。
3.被起诉
当事人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,而匆忙离婚。
4.离婚无争执
一般离婚案件,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互相指责,冲突激烈。而
假离婚案件夫妻早己暗中协商一致,陈述事实基本吻合,一般没有大
的争执,而是很默契。
当遇到上述特征的离婚时,可以合理怀疑有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形。
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,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
人是假离婚,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,将债务人
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。
注意!!!
撤销权的行使也有期限限制:
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,该撤销权消灭。
法律不保护权力上的睡眠者,及时起诉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!